事项:
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这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指导现货市场设计以及运行的规则,对推动我国电力市场化意义非凡。
平安观点:
(一)新规背景:“电改”持续迈进,现货市场试点经验初具积累。电力现货市场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和实时电能量交易的市场。其交易频率高,在合理设计下可充分反映市场供需,体现电力的时间和空间价值,为电力市场提供电能量价格“风向标”。我国持续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2017年开始从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等8个地区入手,试点探索电力现货市场;2022年确定上海、江苏、安徽等6个地区,作为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扩大试点范围。目前,试点区域试运行周期不断拉长,经营主体逐步多元,市场价格优化发用电行为的引导作用不断显现。山西、甘肃、山东、蒙西和广东等已进入不间断结算试运行。试点地区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探索,为后续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新规内容:明确阶段目标,加强规范引导。《基本规则》明确了国内电力现货市场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1)近期,国内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任务集中在分区域市场的健全,包括丰富参与主体、明确交易细节和权责归属,以及完善不同市场(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2)中远期,建设任务更向“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靠近,推动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体系和技术标准,并持续完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机制。内容方面,《基本规则》明确了市场成员、市场构成、运营过程、衔接机制、市场结算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已实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提供进一步规范引导,并为尚未开展现货市场运行的地区提供了建设参考。
(三)新规意义:电力市场建设迈出重要一步。根据发改委、能源局公开解读,《基本规则》的*有四大意义,我们提炼如下:一、指导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新规总结了前期试点运行经验, 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了规范指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并推动电力市场间衔接。二、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新规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引导火电机组、用户侧需求响应资源等及时参与市场,提升电力保供能力。三、构建适合新能源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一方面,通过价格信号作用,鼓励火电机组提升运行灵活性,释放系统整体调节能力;另一方面,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方式促进新能源优 先消纳。四、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新型主体参与。新规明确提出适应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市场机制。新型主体的参与有望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性,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互动。
(四)行业机遇:市场环境不断完善,长期看好国内储能发展。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的*,是国内电力市场建设的又一里程碑事件。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灵活性资源,其资源的有效调度、以及获得合理回报,均依赖于电力市场的持续完善。结合公众号“储能与电力市场”相关分析,我们认为,新规对国内储能市场的意义和影响如下:一、明确储能参与者收益的最终来源。《规则》提出,辅助服务费用“由发、用电两侧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共同分担”,明确了辅助服务支付方,有助于储能获得可持续的收益来源。此外,规则提及,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容量补偿在部分地区有望成为储能的另一收益模式。二、储能参与者的商业模式将发生变化,运营能力更为重要。对于大储电站而言,现货市场与调峰辅助服务不共存,储能电站需要提高自身通过现货市场交易获利的能力,以获得电能量收益;对于工商业储能电站而言,新规提及“推动代理购电用户偏差电量按照现货价格结算”,则目前基于分时电价套利的商业模式长期或将不再适用,工商业储能电站的充放电策略需与现货市场价格挂钩,商业回报不确定性加强,工商储系统提供方或第三方运营商的调度算法与运营能力将变得更为重要。
投资建议。现货市场新规重磅发布,看好国内储能市场健康发展。建议关注:实力强劲的储能系统与逆变器龙头阳光电源;深耕国内大储市场的科华数据、南网科技;工商业储能和分布式发电业务模式可期的苏文电能。
风险提示。1)储能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现阶段,国内大储项目较为依赖政策强配驱动,若新能源配储比例/时长要求大幅放宽,或*储能商业模式难以落地,国内大储装机增长可能不及预期。经济性是工商业储能主要用户装机的核心驱动因素,主要由峰谷价差等因素确定,储能需求可能受到电价政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储能市场景气度高,已有较多企业试图进入,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对相关企业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3)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不足的风险。储能电池产业链上游主要为锂材料,变流器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主要为电力电子器件等。若相应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影响相应公司的产品交付和利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