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16 日《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正式生效,邯郸钢铁成为第一家在新规则下宣布实施回购流通股份的上市公司。
我们在前期《合规回购提升股东价值》报告中,认为回购能够使市场理性看待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并提供了一种纠正市场非理性下跌的机制,对具体公司有提升股东价值的作用,这种影响可以扩散到行业和整体市场,从而缓解制度转轨带来的冲击效应。
从首家回购公司情况分析,其回购原因较为特殊,因此,对整体市场的扩散效应也会受到这种特殊性的影响。但推出《回购管理办法》后,上市公司的回购方案几乎同步推出,表明管理层希望利用回购机制对目前市场中部分上市公司定价水平进行纠正,从而对整体市场产生一定促进和稳定作用,因此,对于回购机制能够产生的市场影响,管理层寄予了较大的希望,可以预计回购方案有可能继续推出,随着案例的增多,回购对市场的正面影响也将逐步释放。
在整体市场估值水平没有明显被低估的情况下,能够回购的上市公司数目相对偏少,并且由于上市公司的回购行为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投资者难以产生稳定的预期,对可能进行回购的公司进行重点投资的策略具有风险较高和博弈性较强的特点,因此,虽然对于类似邯郸钢铁由于特殊动机(转债因素)而急于推出回购方案的公司,应给予一定重视,但我们建议重点关注行业和公司的估值水平是否出现明显被低估的情况作为策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