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
事件评论
煤电容量电价提升至330 元/年·千瓦,固定成本迎来全额补偿时代。根据通知要求,从2026 年1 月1 日起,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标准暂按每年每千瓦330 元执行,执行期限2 年,标志着煤电正式实现全固定成本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煤电机组最终获得的容量电费=申报容量×容量电价×容量供需系数,也就是说容量供需系数是决定火电能否真正获得全部固定成本补偿核心。根据通知要求,容量供需系数=容量需求/有效容量,数值大于1 时取1。容量需求为当年系统净负荷曲线最大值所在时刻对应的省内用电负荷、外送容量需求(不含祁韶配套电源的送电容量)、备用容量之和减去可中断负荷容量计算确定。有效容量为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风电、光伏、水电等电源的有效容量之和。煤电机组的有效容量根据煤电机组铭牌容量扣除厂用电后确定。风电、光伏机组的有效容量根据装机容量扣除厂用电后的7%、1%确定。水电机组的有效容量根据装机容量扣除厂用电后,蓄水式按98%、径流式按32%确定。由于容量供需系数存在,以及申报容量需剔除厂用电,煤电或不会获得铭牌容量的全额成本补偿,但因水电及绿电有效系数较低,实际补偿金额预计依然将明显提升。
容量电价的全成本回收更重要的是火电商业模式的根本性变革。由于电力现货市场以边际成本(往往是燃料成本)报价,也就是说可以实现“电能量电价>边际成本”,但无法保障“电能量电价>边际成本+固定成本”,若无容量电价或容量市场进行固定成本的全额回收,火电就会出现亏损可能性。但容量电价实现全固定成本回收后,火电收入端“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 、“电能量电价回收边际成本”,从市场机制角度就保障了火电成本的传导,火电真正回归公用事业属性环境得以建立。正如我们在《管制藩篱与市场浪潮的共舞——海外公用事业穿越周期的启示》,PJM 市场中容量市场机制对固定成本的保障回收将是我国重要参考,同样也是保障火电合理盈利的关键机制,而美国公用事业股也正是依托于清晰的成本补偿机制实现了穿越数十年的长牛表现。我们认为2025 年煤价的大幅回落保障了容量电价全额回收也不会带来用户电价显著波动,即2025 年是煤电容量电价全额回收改革的关键窗口期,因此甘肃省煤电容量电价的全成本补偿有望于进一步推广,火电商业模式有望正式迎来根本性变革,稳健盈利的公用事业属性回归号角也将正式吹响。
投资建议:容量电价改革带来的火电商业模式根本性变化,火电的亏损风险或将弱化,方向上推荐三条思路:1)以华能国际、华电国际为代表的大容量火电装机将深度受益,业绩稳定性将边际强化,估值有望接棒业绩,配置逻辑强化;2)破净的火电公司在亏损风险弱化的背景下将迎来边际估值修复,推荐关注广州发展等破净火电;3)绿电装机较多省份因现货电能量电价受冲击较大,煤电容量全成本补偿迫切性也将更加强烈。
风险提示
1、容量电价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风险;
2、电能量长协电价与成本端煤价结构及期限错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