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为适应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发展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拟修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下称《业务规则》)并于7 月4 日发布《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健全参与者管理机制,有效适应CIPS 业务发展和功能升级的需要。
点评:伴随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份额持续攀升,CIPS 参与者数量显著增加(截至25 年5 月CIPS 已覆盖全球超100 个国家和地区,直接、间接参与机构累计超1600 家),原有规则对账户管理、流动性监控等方面的刚性规定不再满足灵活拓展的需求。就此,新规转向原则性要求,简化准入流程,并赋予各参与主体更大自主空间,提高管理效率,期以为未来支付体系的升级搭建相匹配的底层框架。
对比2018 年印发的《业务规则》,此次《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则部分,对比《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仅对直接、间接参与者作原则性要求,具体准入条件由运营机构依据其参与者管理办法加以明确。此外,征求意见稿不再要求境外直接参与者须事先取得所在地监管机构意见书,同时放宽其资金托管行范围,有助于加快CIPS 战略扩容。
2、账户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延续《业务规则》对运营机构清算账户资金与其自有财产相隔离的要求,同时新增要求清算账户资金须与其他用途资金分户核算,运营机构亦不得在商业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形成清算资金沉淀。
此外,征求意见稿仅对直接参与者账户流动性管理提出原则性要求,或为机构可能采取的、更能适应支付新业态的多元化流动性管理手段保留空间。
3、业务处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参与者的业务类型,并对报文权限申请、系统登录等业务行为进行规范。其中,新增要求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直接参与者通过CIPS 办理金融交易的资金结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拓展服务范围、对象或业务场景,旨在降低相关交易、操作风险。
4、结算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基本保留了《业务规则》中有关CIPS 在账户结算各方面的规定,其中针对CIPS 账户在按全额结算时余额不足而采取的队列管理,以及关于业务撤回和退回的规定有助于加快结算效率,解决因信息错误导致的结算阻塞问题。
5、风险管理及应急处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新增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框架的规定,同时要求运营机构和参与者制定好应急处置、以及应对运行异常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建立备份系统,及时做好故障处理。
风险提示:地缘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