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3 月3 日,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国家机构改革部分的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已于3 月7 日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十三项内容,其中六项为金融领域变革,金融领域关注度较之前两次国家机构改革大幅提升。本次涉及金融领域的主要内容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人民银行分支结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等。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扫除监管盲点。党的二十大作出明确部署,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为解决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举对于整治金融乱象、监管套利具有积极意义。
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将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入证监会,更好发挥直接融资功能。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全面实行注册制为引领,进行资本市场逻辑重构,不断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释放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潜能,应该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工作重点。而且,当前正在构建新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和探索建立中国特色估值体系,资本市场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将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更能发挥其监督管理与引领促进的作用。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止形成区域性金融风险。针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存在的监管手段缺乏、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本次改革议案将强化金融管理中央事权,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同时,压实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此举调整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有助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规范金融业务健康运行。
总体而言,本次金融机构改革议案扫除监管盲点、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将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与防范金融风险并举,有助于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运作的金融机构将更加受益。同时,五年一次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待召开,届时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思路将更加清晰,建议保持关注。
风险提示。经济与行业景气度下行,政策变动或不及预期、行业爆发严重风险事件等;公司业绩不达预期、二级市场波动、新领域投资出现亏损等。